浙江艺术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来源:志了个愿     发布日期:2024-08-03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二、院校国标码12863
三、校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18号;东冠校区,杭州市滨江区园区中路16号。
四、层次□ 本科 R 专科
五、办学类型R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R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办学□ 高等专科学校 R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院校名称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我校培养的高职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艺术职业学院高职(大专)毕业证书。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下设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中的重大问题由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学校纪检部门负责对招生录取全过程实施监督,并设立招生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学校2024年招生计划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以及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无预留计划
十、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所有专业的体检要求按照国家有关部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性意见》执行。
十二、录取规则一、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机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根据考生德智体三方面情况择优录取。二、对实行“专业(类)+学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自治区),学校普通类专业招生实行专业(类)平行志愿,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接受投档并录取。进档考生,只要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三、对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执行考生所在相关省(市、自治区)的规定。考生进档后,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各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要求。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且体检合格者,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四、高职提前招生录取按《浙江艺术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执行。
十三、收费标准学费标准根据省发改委核定的最新标准,非艺术类专业6000-66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9000-10350/学年(各专业学费详见招生网)。
住宿费标准新生统一入住6人间寝室,根据浙价费〔2016〕209号文件规定标准,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200元(若随机安排入住4人间寝室,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600元)。
十四、资助政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我校《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学年可获得600-4000元不等的学院奖学金,特别优秀的学生还可同时申请8000元国家奖学金或6000元省政府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按规定享受每年2700-4500元不等的国家助学金及其它助学政策。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571-87150121。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网址:https://zhaosheng.zjvaa.edu.cn/招生电话:0571-87150116、87150181、87150089传真:0571-87150079电子邮箱:zjartzjb@sina.com微信公众号:浙江艺术职业学院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18号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邮编:310053
十七、其他须知被本校录取的新生要按时报到,逾期不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点击量: 0

服务热线

0571-96399

微信公众号